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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疫情期间商务系统电子通行证的需知
信息来源: 本站原创       发布日期:2022-03-25      

一、办理对象

    米、面、油、肉、禽、蛋、菜、水果、奶制品、调味品(食盐、食糖)等生活物资保障车辆;原料、产品、贸易等工商业运输车辆中营业执照显示为商务类的车辆。

二、各县区办证通讯录

  见附件1

三、企业需提供材料

(一)承诺书;

(二)车辆信息录入模板(企业盖章);

(三)营业执照复印件(盖章);

(四)经办人单位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(盖章);

(五)司乘人员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双码。

  以上材料要求供各县区商务部门参考,各县区可按实际情况要求企业提供其他必要材料。

四、查询方式

     见附件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