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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封市汽车、家电、手机等数码产品以旧换新申领指南

开封市汽车、家电、手机等数码产品以旧换新申领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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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一、汽车报废更新

(一)补贴范围

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(含当日,下同)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、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,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,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,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。

(二)补贴标准

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,补贴2万元;

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,补贴1.5万元。

(三)补贴渠道

消费者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“汽车以旧换新”小程序提交补贴申请。 

 

 

特别提示:在一个自然年度内,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。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仅部分取得4类证明,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,可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,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。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消费函〔2024〕392号文有关要求。

二、汽车置换更新

(一)补贴时间

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。资金有限,先到先得、用完为止

(二)补贴范围

对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转让(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)本人名下乘用车,并市内购买(开具开封发票)省内登记上牌乘用车新车的,给予一次性补贴。
  (三)补贴标准

购车价格6万元(含,购车发票价,下同)至10万元(不含,下同)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、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;

购车价格10万元至2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.4万元、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;

购车价格20万元及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.5万元、燃油乘用车补贴1.3万元。

(四)申请渠道

汽车置换申请系统正在升级中,消费者可参照《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<河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豫商运〔2024〕34号)明确的条件要求,留存相关证明材料,待2025年汽车置换补贴申报系统上线后,按照先到先得、用完为止的原则提报申请资料。

特别提示:转让的旧乘用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。每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,同一辆新乘用车不能同时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。

 

  • 三、家电以旧换新

 

(一)补贴时间

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。资金有限,先到先得、用完为止

(二)补贴范围

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冰箱(含冰柜)、洗衣机(含洗烘一体机)、电视(含激光电视,不含投影仪)、空调(含家用中央空调)、电脑(品牌机,不含组装机)、热水器(含壁挂炉)、家用灶具(含集成灶)、吸油烟机、净水器(含直饮机、管线机)、微波炉(含微蒸烤一体机)、洗碗机、电饭煲(锅)等12类家电产品的,给予一次性补贴。
  (三)补贴标准

对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按最终销售价格的15%给予补贴;

对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按最终销售价格的20%给予补贴。

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(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),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。

(四)申请渠道

通过云闪付App“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”小程序,登录家电数码补贴专区。

特别提示: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,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。

 

  • 四、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

 

(一)补贴时间

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。资金有限,先到先得、用完为止

(二)补贴范围

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手机、平板、智能手表(手环)等3类(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)数码产品的,给予一次性补贴。
  (三)补贴标准

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,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、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%,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。

(四)申请渠道

通过云闪付App“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”小程序,登录家电数码补贴专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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