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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政策措施》解读

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政策措施》解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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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出台背景

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,全面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,4月份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《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豫政〔2023〕15号),坚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。结合我市实际,我局积极响应,联合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市财政局起草了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政策措施》(汴商务文〔2023〕71号),力求通过加快活跃汽车消费、加大房地产促销力度,积极提振文旅消费、大力发展电商经济等方面措施,提振我市消费信心,强力释放消费需求,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经济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。

二、起草过程

市政府对《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》高度重视,市政府徐国文副秘书长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,组织开封市商务局、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、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认真研究,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,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政策措施》。

     三、主要内容

1. 加快汽车消费。一是鼓励汽车消费,市财政筹措资金1000万元对在我市主城区新购汽车的消费者按照购车价格不超过5%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(最高不超过10000元/台);二是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,推动二手车流通企业规模化、规范化经营,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,促进汽车梯次消费、循环消费。

2. 加大房地产促销力度。一是加大契税补贴力度;二是支持推迟物业维修资金缴纳时间;三是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。

3. 积极提振文旅消费。一是鼓励包机团队入汴;二是鼓励专列团队入汴;三是鼓励大巴车团队入汴;四是鼓励研学旅行;五是鼓励自驾团队旅行;六是积极发展夜间消费;七是给予景区发展金融支持;八是支持旅游推介和文化交流。

4. 大力发展电商经济。一是鼓励打造直播电商集聚区;二是培育壮大电商基地。

5. 大力培育市场主体。支持商贸流通市场主体丰富优质消费品供给,严格落实对符合条件的2023年度新认定的限额以上批发、零售、住宿、餐饮企业(不含退库后重新入库)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奖励。

6. 大力发展会展经济。鼓励举办大型演艺活动、赛事、展会。鼓励承办体育赛事。

7. 支持县区出台促消费政策。支持县区出台符合本辖区的促消费支持政策,聚焦汽车、家电家居、餐饮、商超等重点领域发放电子消费券,以政府补贴撬动平台和商家让利等方式积极开展促消费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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