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力扩围实施“两新”政策的决策部署,根据有关工作要求,现就2025年汽车、家电及数码产品有关消费补贴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汽车领域
(一)汽车报废更新
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(含当日,下同)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、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,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,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,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。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,补贴2万元;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,补贴1.5万元。具体要求、参与方式等按《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》(商办消费函〔2025〕8号)执行。
(二)汽车置换更新
自2025年1月1日起,对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转让(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)本人名下乘用车,并在市内购买(开具开封发票)、省内登记上牌乘用车新车的,给予一次性补贴。其中,购车价格6万元(含,购车发票价,下同)至10万元(不含,下同)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、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;购车价格10万元至2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.4万元、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;购车价格20万元及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.5万元、燃油乘用车补贴1.3万元。
转让的旧乘用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。每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,同一辆新乘用车不能同时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。
消费者可参照《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<河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豫商运〔2024〕34号)明确的条件要求,留存相关证明材料,待2025年汽车置换补贴申报系统上线后,按照先到先得、用完为止的原则提报申请资料。
二、家电及数码产品领域
(一)家电产品
自2025年1月20日起,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冰箱(含冰柜)、洗衣机(含洗烘一体机)、电视(含激光电视,不含投影仪)、空调(含家用中央空调)、电脑(品牌机,不含组装机)、热水器(含壁挂炉)、家用灶具(含集成灶)、吸油烟机、净水器(含直饮机、管线机)、微波炉(含微蒸烤一体机)、洗碗机、电饭煲(锅)等12类家电产品,对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按最终销售价格的15%给予补贴,对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按最终销售价格的20%给予补贴。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(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),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。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,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。
(二)数码产品
自2025年1月20日起,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手机、平板、智能手表(手环)等3类(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)数码产品的,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%给予补贴,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,每件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。
(三)消费者参与方式
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搜索“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”小程序,登录“家电数码补贴专区”,填报个人基本信息,完成实名认证,领取相应补贴券,到参与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的产品,每件单独支付结算,直接享受支付立减。补贴券当日有效,如未核销使用可再次领取。
消费者需向商家提供送货安装(商品使用)地址、商品SN码、IMEI码、实物图片等必要信息,电脑、手机、平板、智能手表(手环)等商品需现场开机或激活。
(四)商家报名方式
有意向报名参与的家电及数码产品的经营主体,向经营地所在县区商务部门咨询报名。
兰考县商务局 0371-26999188
杞县商务局 0371-28999188
通许县商务局 0371-24970060
尉氏县商务局 0371-27992621
祥符区商务局 0371-26667294
示范区商务局 0371-22896368
鼓楼区商务局 0371-27889013
龙亭区商务局 0371-22786027
顺河回族区商务局 0371-25989688
禹王台区商务局 0371-23386905
三、有关要求
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主体实施产品销售价格公开承诺,对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、“先涨价后打折”等价格违法行为,参与主体要诚信经营杜绝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、以旧充新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,以及伪造冒用能效水效标识等行为,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,追缴国家补贴资金,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本公告有关事宜,若国家和省有最新要求和河南省有关方案细则出台,按最新政策要求执行。